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共7个,具体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至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综合(2)室(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五楼503室),联系电话:86287720。
3.报名须提交材料:《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和相关资历证明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4.年龄的计算,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予应聘。
(三)资格审查
由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招录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
由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招录工作小组组织,采取笔试、面试进行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1.笔试
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入围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确定入围人选
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分100分。总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划定。体检对象从总成绩入围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
体检由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安排。体检对象放弃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后,招录工作小组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如拟招聘岗位出现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的人员时,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考核的人选(入选者须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合格)。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