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明光市科学技术协会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不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基本条件,被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3.文秘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文化。
4.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
三、岗位职责
办公室文秘工作。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8月25日下午18:00 截止(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明光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政务中心大楼15楼 1514室,电话:8022570 13955091619,联系人:王部长)。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明光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3张2寸近期同底照片。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科学技术协会会同市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结束后,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科协会同人社部门按相关规定确定。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市科学技术协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内容和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面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等。面试分值为100分。
(四)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由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因考生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市科学技术协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光市科协网站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用,分配到相关岗位工作,并办理聘用手续。凡不服从工作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明光市科学技术协会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聘用最长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劳动报酬参照明光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执行,月工资1600元(包括公益性补助),办理职工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
六、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期间,在发出考试及其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3.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明光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