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经研究,面向全市竞争性选拔一批紧缺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共30名)
市纪委(市监察局)副科长1名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科长1名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科长1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科长1名
市科学技术局副科长1名
市民政局副科长1名
市财政局副科长2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科长2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科长2名
市水利局副科长1名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科长1名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科长2名
市审计局副科长2名
市城乡规划局副科长1名
市环境保护局副科长1名
市统计局副科长1名
市城市管理局副科长2名
市商务局副科长1名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科长(事业)2名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科长(事业)2名
市重点工程建设局副科长(事业)2名
(各职位专业要求见附表)
二、资格条件
1.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3.现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职人员,参加工作4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参加工作时间可放宽到2年以上。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2年通过竞争性选拔考试任用的;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应当真实、准确。
网上报名时间:8月17日至8月25日。
咨询电话:0556—5346520。
(二)资格初审。在网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每类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职位数或取消相关职位的竞争性选拔。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全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竞争性选拔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初选。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职位数比例低于或等于10:1的,直接进入能力素质测试;超过10:1的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政策、方法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成绩高低,按4:1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的人选。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等均通过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在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于9月上旬进行。
(四)能力素质测试。能力素质测试于9月中旬进行。主要测试人选的综合素质(含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
根据测试成绩高低,按2:1比例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能力素质测试前,须对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考察对象前,相关人选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函。
(五)组织考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在综合比选的基础上,择优提出建议人选。
(六)决定任用。市委组织部对考察组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决定拟用人选。在确定人选时,突出人岗匹配度和工作胜任度,不简单以分取人。如有职位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对拟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任用手续。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竞争性选拔的具体工作。市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