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镇会计核算中心是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樟木头镇会计核算中心决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岗位3人,共招聘4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9月2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4、报名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号镇行政办事中心五楼组织人事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9月6日至7日。根据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再发放准考证,并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该岗位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
1.笔试
暂定时间:2015年9月20日上午8:30—12: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樟木头镇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于指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期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樟木头镇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樟木头镇政府网站查询。
(三)拟聘用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的,一律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咨询电话:87711005、87708822;联系人:邹莉。
附件:
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