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中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6〕69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柳州市公园路小学总部(马鹿山校区)岗位1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具体岗位及其招聘资格条件见附件《2015年城中区高校毕业生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三)近2年内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能力或技能等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柳州市公园路小学东校区(弯塘路24号)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报区人社局复审确定面试人员。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在应聘登记表上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21日—7月22日,公园路小学东校区阶梯教室。
2.面试形式:采取片段教学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
3.面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城中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并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能开考。
4.面试结果的使用: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开考比例不足1:3的需70分以上)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考核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考核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后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
五、考核及体检
各招聘岗位确定考核人选后,由区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的要求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区人社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城中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按《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办理进编审批和聘用等相关手续。待遇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