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峡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加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结合我县卫生事业实际,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县共招聘76名(县人民医院50名,乡镇卫生院26名)。
单位 |
专业 |
名额 |
年龄 |
学历 |
备注 |
县人民医院 |
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
8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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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业(应届8名、往届25名) |
33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往届需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
医学影像专业 |
2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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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专业 |
2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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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 |
1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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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
2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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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专业或软件工程专业 |
1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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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
1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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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
护理专业 |
16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中专学历人员需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含中西医结合专业) |
8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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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专业 |
2 |
30周岁以下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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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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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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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为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职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15年7月29日在县政府网站、南阳医学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县人民医院网站等处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8月7日至9日在电厂路人社局5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须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交本人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西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相应核减招聘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因资格审查等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改卷。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一张试卷。公共基础知识参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资料,专业知识参考所报岗位专业相关资料。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满两年、“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按政策规定笔试成绩加1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所报岗位专业等知识。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八)凡报考县人民医院岗位未被录用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申请到乡镇基层卫生院工作者,可在乡镇卫生院未录满的专业空缺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九)本次公开招聘对提供虚假信息、替考、作弊、无故放弃体检考核等行为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给予其两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等的处理。
四、本公告由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公告为准。
本次公开招聘不授权任何单位或私人组织进行辅导培训。咨询电话:15203892891 监督电话:69680663
西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