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晋委办〔2007〕40号)、《关于改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委办〔2010〕82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晋江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第九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218名,其中:A类设职位19个,计划招聘208名;B类设职位1个,计划招聘1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有关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服务意识好,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晋江常住户口或原籍为晋江(即户口簿注明的籍贯)。籍贯为晋江但户口未在晋江的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前将户口迁回晋江。
2.年龄条件。年龄统一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2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即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等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4.技能条件。掌握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闽南语会话,以及计算机操作等其他基本技能。
5.其他条件。B类职位为专门职位,面向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农村“二女户”高校毕业生招考,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日—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晋江市人力资源市场(晋江长途车站<市标>旁)。
3.报名材料和证件。①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报考B类职位的农村“二女户”需提供“经村镇两级审核的《办理有关手续计生审核登记表》”。《办理有关手续计生审核登记表》须提前到镇(街道)计生办或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领取,如实填写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再到所在村(居)委会、镇(街道)计生办窗口办理;②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②报名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证件及材料,否则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③本次招聘考试与2015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同步组织、同样试卷、同时开考,符合相关招聘条件人员可同时参加两处招聘报名,事业单位招聘中未受聘的兼报人员可按考试成绩继续参加村务(社区)专职工作应聘;④兼报2015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人员,仍要到现场参加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并在报名表相关栏目内注明,未按要求注明的,其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不作为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考试成绩;⑤报考人员直接从晋江人事网、晋江民政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A类或B类一种类别报考,报考A类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否则均取消考试资格,报考B类的人员不具体到招聘单位;⑦招聘职位若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二倍,则减少招考计划数至报考人数的一半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⑧报考人员要如实清楚填写报名表,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5.领取准考证。仅报考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位的人员,请于8月19日—20日到晋江市民政局(罗山街道福达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若兼报2015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直接使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并参加其招聘考试,不另领取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另行组织面试。
1.考试科目。所有招聘职位考试科目均为《综合基础知识》(类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22日上午安排《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下午安排《申论》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不予参加考试。
3.考试成绩的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即笔试卷面成绩,笔试卷面成绩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申论》成绩之和。
4.考试成绩的公布。考试成绩将通过晋江人事网、晋江民政网及时公布。
五、聘用办法
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是招聘主管机关。A类职位的聘用单位为报考的镇(街道)。B类职位的聘用单位共10个镇。
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以及2015年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人员聘用情况,按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若考试成绩相同,名次按《申论》成绩高低排列;若《申论》成绩相同,则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后,采取公平合理的办法解决名次排序问题。招聘B类职位的镇分别聘用1名,由入围考生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通知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人员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及时将其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交至聘用单位。体检缺席或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应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直至取足名额。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福利待遇
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称补贴、勤作与绩效补贴等组成。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800元;工龄工资为一档30元/年,聘用期满一年后,根据聘用年限和考核情况核发;职称补贴为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每人每月200元,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每人每月100元;勤作与绩效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根据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在岗出勤和履职、工作强度和实绩等情况核发。试用期间(三个月),工资和补贴按80%发放。
参照《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等规定,为在聘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办理“五险一金”,即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
聘用期间,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必须常驻村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镇(街道)原则上不安排食宿。
本公告由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负责解释,相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晋江民政网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晋江人事网网址: www.jjrs.com.cn/;晋江民政网网址:mzj.jinjiang.gov.cn/)。
咨询电话:85684827(组织部) 85610057(政法委)
85677278(人社局) 85609394(民政局)
85626631(计生协会)
监督电话:85697558(纪委、监察局)
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rar》、《关于改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工作的通知.rar》等有关规定,实地了解村(社区)工作、生活环境,做好到农村一线工作的心理准备。
附件:1.晋江市第九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明细表.rar
2.晋江市公开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rar(A类、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