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办案辅助人员10名。
一、应聘条件
1.学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考虑;
3.年龄:35岁以下;
4.性别:男性5名,女性5名;
5. 具有熟练运用电脑进行文字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6.政治素质好,遵守法律法规,工作积极勤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2015年8月7日止
2.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政工科701室(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8号)
3.提交材料:
(1)《贵港市港北区法院公开招聘办案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个人简历一份。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执行工资标准每月为1500元。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媚、刘敏
咨询电话:0775-4555030,4557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