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怀人社函〔2015〕57号文件精神,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决定公开招募13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农村基层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龙庄湾、温水、北斗溪、九溪江、中都、大渭溪、让家溪、岩家垅、陶金坪、善溪、沿溪、木溪、新田13个乡属事业单位。
二、招募条件
溆浦籍(含溆浦生源),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含大专)高校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需学信网查询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愿到我县农村基层从事支教(需教师资格证)、支医(需执业资格证)、支农和扶贫工作,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正接受立案审查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2015年8月4日至8月6日,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到溆浦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报名。
四、考试
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5年8月10日。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请示县招募领导小组和市人社局后再做调整。
五、考核(察)和体检
考核(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3名参加考核(察);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察)、体检有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开选岗
8月底前,13名招募对象集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
七、待遇
经考试、考核(察)和体检合格,报省、市批准后,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内的待遇、管理及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按湘人社发〔2015〕48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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