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公安边防派出所服务群众、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等能力,确保边境地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经报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同意,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辅警。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岗位
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所属16个边防派出所。
二、工作职责
辅警一般在派出所民警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信息采集、纠纷调解等辅助性警务工作,协助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收集辖区敌社情、舆论线索和动态信息;
2、维护辖区治安秩序,及时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3、协助民警做好接处警工作;
4、协助民警做好户籍业务相关工作;
5、协助民警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6、由民警带领完成的其他任务。
三、招考聘用基本条件
(一)年龄18至45周岁(1970年以后出生)以下,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男性高中(中职、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传染性疾病;
(五)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公安边防事业,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六)招聘辅警以本地人员为主,非本地人员需在当地居住三年以上,且熟悉辖区环境;
(七)具有公安工作经历,复退军人或常住地属边防派出所所在乡镇的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三)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五)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六)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辅警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考程序及安排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选拔。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面试、体能测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 8月3日—2015年8月4日。
2、报名地点:防城区报名地点设在峒中、板八、滩散、那良、江山、防城、茅岭等7个边防派出所。东兴市报名地点设在马路、东兴、松柏、江平和东兴水上等5个边防派出所。港口区报名地点设在沙龙、星光、企沙和港口区等4个边防派出所。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毕业证书、复退军人有效证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1)。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辅警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 8月6日—2015年8 月7日。
2、面试方式:由各边防大队组织开展,面试组成员由3人组成,支队派员监督。按照岗位需求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法律法规等知识能力。
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1.5,视报名情况,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面试人数。
(三)体能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1、体能测试时间:2015年 8月9日。
2、测试方式:由各边防大队组织开展,支队派员监督。体能测试分值100分,按照《公安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执行,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核
1、考核时间:2015年8月11日。
2、考核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能测试合格),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各边防大队组织实施,支队派员监督。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序(体能测试合格)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15年8月13日前。
2、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公安机关公布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序(体能测试、考核合格)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
在面试、体能测试、考核、体检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 7天的公示。
(七)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 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边防派出所报到。
3、考生经过 2个月试用期后,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原则上为 2年。合同期满后,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的,优先续签合同。
五、待遇与管理
(一)由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二)培训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辅警签订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食宿安排、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依照相关规定统一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它
1、本简章由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负责解释。
2、报考咨询电话:0770-3251501-36105(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