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是自治区环保厅直属领导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辖保护区为全国唯一以金花茶命名的自然保护区,1986年建立自治区(省)级自然保护区,1994年晋升为国家级,主要从事金花茶保护、科学研究及金花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保护区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工作地点在保护区内的保护站点,地点位于防城区那梭镇、华石镇,工作内容为开展保护区资源巡护,金花茶生产种植,需在保护站内轮岗值夜班,仅限男性,学历不限,45周岁以下,身体素质好,服从工作安排。
四、报名程序及招聘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5月8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需要缴纳任何报名费用。
3.报名地点:
管理处办公室,地址:防城区火车站旁站前路67号办公楼4楼
联系电话:0770-3252746,联系人:钟鸿鹃。
4.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2张。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填写《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招聘办法
管理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后通知入选者面试。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由管理处编制,并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初选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重新递补初选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公示及聘用
经管理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2100-2300元,不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国家的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八、本简章由广西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解释。
广西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