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街道拟公开招聘2名非在编财务工作人员,从事财务工作。公布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相关政策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愿意履行编外用工岗位义务,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财务知识,能吃苦耐劳,能够适应加班,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五)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财务会计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六)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普通教育专科;
(七)限厦门本市户籍,海沧户籍、退伍军人给予笔试成绩加3分,不累加。
二、报名及考试方式
(一)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本人无违法违纪的记录。
(二)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报名表》可下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四)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至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洪诗路98号,东孚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三楼财政经济办公室(309室)报名,联系电话:0592-6041080,联系人:小钟。
(五)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试方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初定在2015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财务会计知识掌握水平,采取闭卷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完成,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参加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5分。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名额,根据考试综合排名顺序进行递补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合同签订与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东孚街道同类非在编雇用人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