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鹤山市国有运营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一)鹤山市润鹤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人,资格条件如下: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会计学等相关专业,有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优先;
2.要求年龄45岁以下,有5年以上资金管理经验,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
3.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诚信廉洁、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执行力。
(二)鹤山市兴鹤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人,资格条件如下: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会计学等相关专业,并有相关的法律知识;
2.要求年龄45岁以下,在银行从事融资和资金管理工作10年以上,并有5年以上业务经理工作经验;
3.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诚信廉洁、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执行力。
二、待遇
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薪为6.8万元;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优秀” “ 良好”“ 合格”“ 不合格”确定,分别为5.95万元、4.25万元、1.7万元和0元。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8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以下证件(包括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职务职称证书④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到鹤山市直属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报名。
2.以邮寄方式报名的,按应聘职位要求提交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职务职称等证明材料及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邮寄资料的形式必须是特快专递。也可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布的具体电子邮箱。
3.以报名邮件发出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领导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管理素质和管理风格。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聘任
依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各职位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
聘用人员履行正式聘用手续后,先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半年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再续签劳动合同,聘期为三年。
六、报名地址与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广东省鹤山市中山路223号三楼,中共鹤山市直属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151297454@qq.com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50 -893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