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条件、工作地点和待遇
1、条件:台山市户籍,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适合男性。中共党员或在校期间曾任班干部、有获奖经历、有驾驶证(摩托车或小车)的优先考虑。
2、工作地点:台城。
3、待遇:工资面议,并按有关政策规定购买社保,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食宿自理(膳食可在饭堂解决)。
二、报名材料及方式
1、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和自荐简历等证件和资料。
2、报名时间及方式:有意者请于6月30日前(工作时间)到台城富城大道38号台城司法所报名。
联系人:黄同志。 联系电话:5579667。
台城司法所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