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为山西省财政厅所属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协助组织拟定和实施我省财政中长期科研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5年7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至31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山西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405房)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照片2张现场报名。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此外,报考者还应携带填写好的《山西省财政科学研究所201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二)的电子版现场提交报名。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者须对所提供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资格、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现场打印《报名登记表》。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招聘的形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将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和山西省财政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四、咨询与监督
咨 询 电 话:0351-4040560
监督、投诉电话:0351-7676036 404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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