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是省教育厅直属全额拨款的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拟定全省中小学(含幼师、职业学校)教学仪器、电教、音体美设备、图书、劳动技术教育装备的规划和年度配备计划;全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实践教学、教学仪器设备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指导全省中小学营养餐等后勤管理工作。
为加强我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省教育厅《下达2015年省教育直属高校及厅直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5]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2015年度人员招录招聘计划,今年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㈠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㈡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㈢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 |
学科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拟招聘人数 |
专业技术1 |
计算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1 |
专业技术2 |
音乐器乐表演 |
音乐表演(器乐类)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1 |
专业技术3 |
美术艺术设计 |
艺术设计学 工艺美术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1 |
三、公开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
㈢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心理健康。
㈣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㈠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制定《山西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
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通过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和山西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15个工作日,从2015年6 月15日至2015年7月6日。
㈢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7月7日、7月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426号(大和昌业32层) 山西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中会议室
3、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范老师 0351-3094427 3047061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同一底版)。填写好《2015年山西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表可在山西教育装备网http://www.sxjyzb.com下载),并报电子版到邮箱:sxszbzxbgs@163.com。
5、报名比例要求:应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不达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㈣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结合公布的岗位条件与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进入笔试环节。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㈤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按百分制计分,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人数不达3:1的,需经教育厅、人社厅重新核定招聘岗位数,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进入面试的人员如出现缺考,不再递补。
3、面试考核内容:
面试主要采取即兴演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按百分制计分,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内容:主要从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专业知识、答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
五、体检和录用
1、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方能录用。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与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通过山西省教育厅、人社厅、山西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网站公告栏(http://www.sxjyzb.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报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
凡被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组织纪律监督
㈠成立山西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审核、笔试面试的组织协调及其他具体事务。
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㈢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都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㈣回避制度。招聘工作组成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㈤对违反考核、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和体检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 山西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山西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2015年6月15日
山西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