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综合保税区公开招聘招商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泰州综合保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5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综合保税区公开招聘招商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规范意识;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0日至1997年7月22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⒍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户籍不限。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事项
高新区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xqrsj.com,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网)、泰州晚报、泰州日报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报名与资格审查。2015年7月19日起开始接受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10-17:30,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7月22日上午11:3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英语等级证书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泰州医药高新区1号行政楼(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由高新区人社局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15年7月22日下午15:30-17:00前,到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低保家庭、特困家庭报名人员凭有关证明减免报名费。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除01岗位外,其它岗位需加试英语口语。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及格;参加英语口语测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在高新区人社网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审合格的在高新区人社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并设立特别贡献奖;基本工资7-8万元/年,绩效工资6-8万元/年;对招引重大项目有功者发放特别贡献奖。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本简章由高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690236、89690235,监督电话:0523-89690116。
附件:1、泰州经济开发区招聘招商人员岗位表
2、泰州综合保税区公开招聘招商人员报名表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