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50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公安局;
2、岗位名称:协警。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户籍不限;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7月10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要求男性。
三、工资待遇
年薪30000元左右(含五险),具体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公安局五楼协辅警管理科(靖南路409号),联系人:夏警官,联系电话:0574-65856053。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报名表(详见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