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关于规范城管协管员队伍管理的意见》,为充实南洲街城管协管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城管协管员(劳动合同制)10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 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后出生);
4.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值夜班的能力和条件;
5. 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起,至2015年7月6日(星期一)止,8:3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南洲街道办事处一楼门岗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海珠客运站斜对面)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填写《南洲街2015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查验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与报考岗位有关的知识为主。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街道办事处一楼公告栏张贴公示(未进入面试的人员的成绩仅通知本人)。
(四)面试
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职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政审和体检
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人选,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公积金。
四、待遇和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有关制度进行管理,并按海珠区城管协管员统一的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