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攀枝花市(含县、区)户籍或工作关系在攀枝花市内(含县、区)的公务员身份人员。
(六)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底以后出生),具备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通过司法考试条件之一的人员优先考虑;
(七)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为税收、财会、审计、统计、法律、计算机、文秘其中之一:
(八)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现工作单位、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同意报考的;
(二)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7月10日(周末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址:攀枝花大道东段839号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1710房间
咨询电话:0812-6771710 郭凌
报考人员请在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现工作单位、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的公务员身份证明、历年考核情况证明、同意报考证明。
(4)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公布资格审查结果。选调单位于7月17日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四)通知考试
选调单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
(五)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笔试或面试)的方式。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情况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情况。
(七)确定选调人员名单
选调人员由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
三、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