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鹿办发[2012]13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12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实施,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年龄在18—35周岁(1980.06.01–1997.05.31出生),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5月31日为界。
三、招聘对象范围
(一)获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大专及以下学历或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是柳州市辖区生源或者户籍为柳州市辖区的考生(在公安局户籍部门入户登记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24:00时之前);
(三)属于鹿寨县给予适当照顾的(夫妻两地分居、身边无子女的父母、随军家属就业)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照常报名,报名地点:鹿寨县直属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幼儿园(鹿寨县码头巷56-1号)。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者,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上下载填写《鹿寨县2015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小于20K),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三)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受户籍限制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资格证等验证后原件退回,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笔试和面试。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负责。
五、笔试
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如需笔试,则笔试另行通知。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六、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如不进行笔试,则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专业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本人负责。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
(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考察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认可。考察结束后,将拟聘人选的考察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备案。
(四)招聘单位有考察不合格者,可以申请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九、人员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招聘人员审批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逾期不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按《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相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考生,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鹿办发[2012]13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考生,一经查实,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或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