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红军石刻标语园管理所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选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女讲解员3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男、女各1名。
二、选调原则
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考试考察,择优选调。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本县除工勤人员外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供人员(试用期人员除外);
(三)专科及以上学历;女讲解员岗位:身高1.60米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强,综合条件优越者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以公告形式公布。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精通电脑操作,善于写作,沟通协调能力强。
(四)热爱文化旅游事业,讲大局,重团结,爱岗敬业;
(五)报名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情形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影响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本人不愿意承诺选聘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按相关政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有其他影响选聘问题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235818。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工作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实填写《公开选调平昌县红军石刻标语园管理所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在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领取,也可在网上自行下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三)考试
1、若报名人数低于(等于)拟选聘岗位选聘人数:考试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考岗位的专业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若报名人数超出拟选聘岗位选聘人数。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女讲解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1)笔试
笔试内容。女讲解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解说词撰写,满分100分。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应用写作,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另行通知。
(2)面试
参加笔试且有成绩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选聘岗位拟选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以有相关工作经验长者进入,如相关工作经验仍相同,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而出现的缺额,根据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负责。体检合格者,由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六)调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及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证属实,取消选聘资格。
2、严格选聘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27973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 6235818
监督电话:
平昌县监察局 6222563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