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批准同意,今年上半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共计57名,其中乡镇会计核算中心30名、区影视新闻中心10名、区乡镇规划管理所11名、区土地储备中心6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4年7月31日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单位在职、社会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规定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执业(职称)资格证等证书。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1996年5月31日前出生)以上,40周岁(1974年5月31日后出生)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
4、具备附件《恩阳区201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5、单位在编人员报名的,须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与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6月5日至6月16日17:00止。报名入口(bm.e21cn.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报信息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只能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2.填报表格与上传照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14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者依据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平台反馈报考者。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不能再报考本公告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资格初审仅对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查通过”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笔试考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考试结束后的资格复审确认。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8日17:00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试笔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缴纳。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4年6月18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恩阳中学办公楼506室)递交减免报名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和未调整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者除外),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4年6月23日至6月26日17:00前登录报名平台,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后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招聘职位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各职位考试方式及考试总成绩折合办法见附表《职位表》。笔试、面试由各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具体考室考前见考场分布示意图。
2、笔试范围
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进行命题和考试,满分为100分。需要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其笔试内容范围见附件《职位表》。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成绩将在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按笔试成绩公布时的公告要求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对拟考岗位不需要面试的按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加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对拟考岗位需要面试的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加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按面试人选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职位最后一名若笔试总成绩并列相同,按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排序,若公共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再加面试(下面环节递补时出现此情形也照此执行)。
列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均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在各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在编在职人员应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不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资格等而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为参加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对象将在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复审者,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三)政策加分
有下列情形的,享受加分政策。
1.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编办、四川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3、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在笔试折合总成绩后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务于2014年6月26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县级及以上组织部、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等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各相关主管单位审核。
按政策加分后的考试总成绩在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后2日内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恩阳区人社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在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需要进行面试的职位,其进入面试人员将根据各职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加政策性加分,按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公告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达不到面试人选比例的调减招聘计划。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未参加面试的视为弃权,由此产生的面试人员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技能操作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岗位实际技能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体检
各相关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各相关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职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考核
各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各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各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设置相同条件实行统一招考的同一专业职位,在公示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岗位。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各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聘用。
拟聘人员如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在7月31日前到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如系单位在职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相关部门及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上述违规违纪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巴中市恩阳区监察局 0827-3369225)。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恩阳区财政局(0827-3368565)、恩阳区文广新局(0827-3368633)、恩阳区规划分局(0827-3368005)、恩阳区土地储备中心(0827-3368671)、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7-3368323)。
十一、其他
1、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本公告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也不提供辅导资料。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