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共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7名(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2名、区林业局南阳林场5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相关要求的均可报考。
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及以上)报考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至30周岁及以下(截止报名时间)。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犯罪、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纪律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和党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巴州区林业局二楼会议室(巴州区大堂坝街33号)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
应聘人员按照应聘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相关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3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报名结束和笔试考试结束通过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zqrsj.gov.cn/)公告。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5年1月31日上午9:00—11:00。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满分为100分。
经组织选派且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役证、毕业证、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加分依据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查分
考生如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由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区人社局申请查分,查分时间为2月4日上午10:00,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复审
对拟考岗位,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其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如参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3:1,则调减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间:2月6日(上午8:30-12:00)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
(四)专业科目面试
专业科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
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50%。考生成绩将在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七、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科目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予确定为拟聘人员,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实名反映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违纪违法情况的,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保密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监督,对违反考试考务工作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十二、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也不提供辅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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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