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浙江省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系浙江省总工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处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需经费由省总工会按预算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根据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做好职工群众的信访接待和协调处理,为有法律需求的广大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等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法律服务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该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应聘。
2、专业。由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开始至2015年6月26日17:00(以邮件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可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flfwzx@zjftu.org(邮件主题设为出生年月xxxxxx+姓名) 。报名邮件需有以下内容: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法律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版。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浙江工会网上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的取得。应聘人数符合组织考试条件时,招聘单位确定考试等相关事项的安排。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将准考证发送到应聘者登记的电子邮箱,收到准考证的应聘者获取考试资格。应聘人员请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两种方法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40%和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由省总工会组织,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时间:2015年7月10日下午(半天),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法律等相关综合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在浙江工会网站公布,同时电话通知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对参加面试人员安排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法律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考查相结合。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人员名单在浙江工会网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浙江工会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或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本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本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工会网(http://www.zjftu.org/);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工会网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总工会人事处反映,以便我们及时研究处理。电话:0571-8511833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1-85114517、88869537。
单位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52号 邮编:310012
附件:
浙江省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