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为省交通运输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行政隶属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交科院现设有桥隧工程研究室、道路工程研究室、智能交通研究室、交通工程研究室、现代物流研究室、交通发展研究室、国家物流信息平台应用推广组、经营管理部、综合办公室、总工室等部门,另有下属全资企业浙江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下属股份制企业浙江交科交通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5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一般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相近、相关专业按适岗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把握。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下午16:00时。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应填写报名表(附件2),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按下列方式发送:电子邮箱:zjjk@zjjtkyy.com;邮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379号运务大楼8楼813室,邮编310006。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1周内电话通知初审结果。
本次招聘的科研、软件研发、隧道工程技术服务和桥梁工程研发岗位合格报名人数均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交通环境中心总工程师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组织招聘工作。
(二)考试
科研、软件研发、隧道工程技术服务和桥隧工程研发岗位考试均设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交通环境中心技术总工程师岗位直接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初定于2014年6月举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届时另行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专业知识及技能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
笔试结果将在阅卷结束后及时在交科院网站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证书(技术职称、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及招聘条件相关的其他证件、论文、科研项目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不退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者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zjjtkyy.com,“公告”);
2.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vtit.edu.cn,“人才建设”);
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zjt.gov.cn,“综合信息/通告栏”);
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主管部门网站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交通运输厅:0571-87804906(人事处),87813859(监察室);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关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5104442;传真:0571-85154758;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379号813室。
附件:
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