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业见习岗位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作主要内容
本次招聘的职业见习人员在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从事后勤辅助工作,见习时间为期半年。
二、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中等院校待就业的毕业生(往应届均可);
2、入校前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
3、具有符合见习职位所需的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有对见习人员负有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5、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见习岗位:需要服从单位调配,主要从事后勤辅助工作,共招聘2人(其中1人工作地点在新圩,新圩户籍优先),全日制普教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男女不限。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7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3楼308室
咨询电话:7887027 联系人:小杨
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报到证原件。
附件:报名表
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5年6月10日
附 件 下 载:2015年厦门翔安区职业见习人员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