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信息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林业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省林业信息中心为浙江省林业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与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合署办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凯旋路226号。主要从事全省林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省林业厅计算机网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服务工作,承担林业宣传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林业宣传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10级以下)。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以下具体要求: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中文及相近专业;
(二)具有2年以上新闻采编、摄像工作经历;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7日后出生)。
因岗位工作包含较高强度的野外采访、拍摄工作,比较适合男性。有重度下肢静脉曲张者不宜应聘。
有关专业条件要求,由我中心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适当从宽把握。有关工作经历条件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与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地点:杭州市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及科目:2015年5月23日(全天)。
上午09:30—11:30《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考试大纲参阅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12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缺考任何一门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在浙江林业网公布。
面试时间:2015年6月20日。暂定上午8:30开始。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纪录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果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有重度下肢静脉曲张者,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林业网和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林业网(www.zjly.gov.cn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林业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林业厅(人事处):0571-8739909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林业信息中心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7399276。
浙江省林业信息中心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