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宁绍管理处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宁绍管理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宁绍管理处: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绍兴市上虞区。主要承担钱塘江宁绍段河道、海塘的管理以及防汛、防台工作和钱塘江宁绍段省管海塘的运行、维护工作,并协助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负责钱塘江宁绍段河道、海塘的日常水行政监察工作和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及采砂(取土)行政许可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宁绍管理处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015年7月31日前)。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5年5月23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使用A卷。
考试大纲参阅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12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招聘单位安排,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网(http://www.qgj.cn/,招考信息);
2、浙江省水利厅网(http://www.zjwater.gov.cn,业务专题/人事人才专题/公开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请应聘者自行留意上述网站的相应招聘信息。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0571-87815098(驻厅监察室),0571-87826528(人事处);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526011、86526016
附件: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