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政府2002年7月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于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9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团结协作,有团队精神;
3.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按照岗位要求;
5.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在潍坊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信息。
2.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其它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1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应聘者可将应聘材料邮寄至学院组织人事处或发送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sdxxzyjsxy@126.com。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8-2014年10月23日
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3.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4.笔试。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事业单位综合类试卷形式
5.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照各占50%的比例进行排序。
6.考核。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7.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 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如应聘同岗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8.签订聘用合同。通过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研究生试用期半年、本专科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四、工资待遇及人事关系
1.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2.在派遣期内的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在派遣期外的,办理调动手续。
3.人事关系放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7494号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261061 学院网址:www.sdcit.cn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6—2931601
监督电话:0536—293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