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部分事业单位缺员状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执业资格,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阳泉市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名称表)。
4、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对有特殊专长的,可根据单位要求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40周岁(1974年4月1日后出生)。
5、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对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经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但在办理录(聘)之前必须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聘)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我市“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分别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或到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领取《招聘简章》。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xyq.hrss.gov.cn/)
阳泉人才网(http://www.yqrcsc.com/)
阳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kszx.yq.gov.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和职位可采用现场报名外,其他职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报名咨询电话为:0353-2296072,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6月12日9:00起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2个工作日内,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6月16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6月16日17:00至6月17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录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录用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3︰1,如录用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考试。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1︰1进入面试)。面试时,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2015年6月22日9:00至17: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23日9:00至12: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5年6月23日20:00前查询。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5年6月19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和职位特征,市文化局所属市群众艺术馆、市豫剧团、市晋剧院和市青少年宫文艺类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交上述同样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同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一式四张。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至6月26日(9:00-11:00,15:00-17:00)。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5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在指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为:0353-2296072。
现场报名人员的准考证由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发放。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成功和缴费之前,由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由派出单位和服务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区)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县(区)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招聘职位表
见附表:《阳泉市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名称表》
四、考试的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
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基础知识》
工勤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规范》
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
笔试成绩(医学类)=《医学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笔试成绩(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笔试成绩(工勤人员)=《公共基础知识》×40%+《职业道德规范》×60%;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护理基础知识和工勤职业道德规范)
下午15:00-17:00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岗位的特殊性质,本次招聘,凡报考文艺表演专业岗位的专业人员可免于笔试,录(聘)成绩以面试成绩加考核结果依次排序。免于笔试的具体职位仅限于市文化局所属文艺演出单位、市群众艺术馆和市青少年宫的舞蹈、音乐、戏剧演(奏)员职位。
(二)面试(实践操作)
面试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专业性质,加强实践操作过程中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践操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实践操作的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实践操作的具体方案和时间另行确定。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护理基础知识和工勤职业道德规范)成绩确定;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护理基础知识和工勤职业道德规范)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五、录用办法
(一)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职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录用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组织拟录(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录(聘)资格,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对拟录(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对拟录(聘)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并进行人才素质测评。培训内容除基本的时事政治外,主要是爱岗敬业、责任心事业心以及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特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人才素质测评,重点检测其心理素质和职业能力取向并出具评价报告,作为其上岗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经考试、考核、体检和培训合格的拟录(聘)人员,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阳泉人才网及阳泉人事考试网和用人单位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部门接收个人档案后办理录(聘)手续并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同时,委托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对聘用合同书进行鉴证。对有举报的拟录(聘)人员,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录(聘),举报属实并影响到录(聘)的,取消其录(聘)资格,取消后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六)对录(聘)的所有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到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登记就业或退回原单位。
(七)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为2296802、2296809、2296065、2295117
本公告由阳泉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表:《阳泉市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名称表》
阳泉市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附表:《阳泉市201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名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