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规定,结合点军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78个岗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点军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报考人员可登陆宜昌点军网(http://www.dianjun.gov.cn/)、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12333.dianjun.gov.cn/)查询。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爱学习,有开拓创新精神;
5、安心点军工作,聘用后最低服务期三年;
6、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宜昌点军网、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提供的学历证明(在正式聘用前须提供毕业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以及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专业以《湖北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报名时填写《点军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笔试费100元。
在规定的时间内,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或紧缺专业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于6月25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前到各报名处领取。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一岗位人员统一笔试内容,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按百分比计入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27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
①应聘区电子政务中心、区新区推进办、区移民办、区扶贫办、区林业管理总站、区水库管理办公室、区农村饮水安全监管办、区政府投资审计局、区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区项目资金财务管理中心、区财政监督管理局、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市政环卫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环境信息中心、区征收办、区安置办、区园林局等岗位的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及相关知识等。
②应聘区人民医院、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卫生法律和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③应聘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主要为:
时事政治、教师文化素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理论等。
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点军网、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
①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或紧缺专业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点军网、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工作技能以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计划组织、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每名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根据各岗位面试需要确定,一般控制在10分钟左右。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宜昌点军网(http://www.dianjun.gov.cn/)、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12333.dianjun.gov.cn/)发布的公告。
④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
⑤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四)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1)体检。按招聘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宜昌点军网、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并由区纪委(监察局)、各主管部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比照《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由各主管部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区纪委(监察局)、区人社局汇同各主管部门联合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应聘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高校毕业生须由本人在考核前提供毕业生档案及派遣证明,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或在处分期内,或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法违纪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的,从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经考试、考核程序的拟聘人员,通过宜昌点军网、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三、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点军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执行。要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公平。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并将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纪违规现象,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监督电话:0717—667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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