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统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招聘10名不占编制的乡镇合同制统计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范围为具有平定县户籍,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不纳入用人单位的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限3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参照上年度平定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执行,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平定县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它国民教育形式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取得统计从业资质证书(或统计专业技术证书)的人员或有县(乡)统计部门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
(二)报名注意和需提交的有关证件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提供虚假、伪造、变造的证件及信息材料者,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
(1)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对2013年应届毕业的高校生,经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但在办理聘用之前必须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3)取得统计从业资质证或统计专业技术证书的人员须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县(乡)统计部门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及开资证明材料;
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5张;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到县人才中心(人社局211房间)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招聘乡镇合同制统计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统计基础知识及统计法律法规。考试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
考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4:1的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对面试入围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面试人员到平定县人才中心(人社局大楼211房间)领取面试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证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笔试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2、体检机构选择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在另一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平定人才网、平定统计局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有举报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参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执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公证部门全程公证。
本次招聘公告在平定报、平定人才网(www.pdrcsc.com)、平定统计局网(http://www.pdtjj.gov.cn)发布;
领取准考证时间等招聘相关信息请登录平定人才网、平定统计局网查看;
咨询电话:6188097,6188695,6188750;
监督举报电话为:6188512(县纪检委)、6188099(县人社局纪检组)。
九、其它:
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议定后及时公布,本招聘公告由招聘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平定县招聘乡镇合同制统计人员工作组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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