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计量学院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计量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国计量学院为浙江省属重点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4个岗位共46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报到)。
2、专业。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4、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便利需要,结合目前辅导员岗位在岗人员性别结构情况,按男女性别分别招聘。
5、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中的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和财务管理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不含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和财务管理岗位)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40%、3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5年5月23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具体岗位使用的试卷类别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考试大纲参阅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12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技能测试及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技能测试和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技能测试仅安排专业技术岗位(不含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和财务管理岗位)应聘者参加,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动手能力。
面试方式: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包括单独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和心理测试三个环节,其中心理测试部分不计入总分。其余岗位采取综合面试。面试包含回答基本试题、岗位试题和随机提问三部分,主要测评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心理测试不合格或技能测试、面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中国计量学院网站(http://rsc.cjlu.edu.cn,“人才招聘信专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中国计量学院(纪委监察处):0571-86836042;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36013(专职辅导员岗位);
0571-87676133,0571-86836038。
附件:
中国计量学院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