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乡镇市容管理协管人员招聘公告
随着创建形势的发展,城乡一体化文明创建逐渐深入,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向乡镇延伸,为提高乡镇市容管理水平,需招聘一批市容管理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名额
本次招聘范围涵盖除城关镇以外的全县14个乡镇。共招录乡镇协管人员120名。其中桂集镇、顾桥镇、朱马店镇、丁集镇、凤凰镇、关店乡、大兴集乡、刘集乡各招收10名;杨村镇、钱庙乡、尚塘乡、古店乡各招收5名。新集镇和岳张集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原有管理人员,由镇政府和县城管执法部门联合面试审核,各选聘10人。通过面试审核的管理人员直接转为乡镇市容协管人员,转聘后接受统一管理。(考虑到乡镇市容管理工作实际,以男性为主)
二、招聘形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凤台县融谐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招聘工作,乡镇参与。县城管执法、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协管员招聘采取统一招录,就近分配的原则,由县融谐公司按分数高低,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市容管理工作,乐于奉献,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初中以上学历,年龄20-45周岁,本县户口。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应聘的工作岗位,身高1.65米及以上(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4、退伍军人、乡镇市容管理分局原市容管理人员优先。具体加分情况是:退伍军人加3分(退伍证),乡镇市容分局老市容管理人员加3分(以所在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证明为准)。不累计加分(最多加3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初审)、笔试、政审、体检等程序相结合,择优录用。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告
在凤台县政府网、凤台县电视台、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乡镇政府通过张贴公告,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告发布,公告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20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5月20日下午5:30分。
3、报名地点:凤台县城管执法一大队二楼(老消防队院内)。
4、报名要求:报名者可登陆凤台县政府网站、凤台县城管执法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凤台县乡镇市容管理协管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也可到所在乡镇领取《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是乡镇原市容管理人员的携带所在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证明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90元。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所填写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资格初审和确认:凤台县乡镇市容管理协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可取得考试资格。
遇特殊情况,由县乡镇市容管理协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市容局和相关乡镇协调解决。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数据分析等。《公共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基本业务素质,主要内容包括常识、法律知识、语文知识和写作等,考试时限10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有效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总成绩计算及查询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考生可于笔试7个工作日后在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上查询成绩。相关乡镇政府张榜公布本乡镇考生总成绩。
5、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名额。未招齐名额,以后进行补招。
(四)政审
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政审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照公文写作成绩高低排序。被确定为参加政审的人员,可以从城管执法局网站下载《凤台县乡镇市容管理协管人员招聘政审表》(附件2)准备政审材料,并于2个工作日内交到报名地点。参加政审的人员由县乡镇市容管理协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乡镇共同抽调人员组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出现人选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地点及费用由县融谐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医疗机构联系后确定(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凤台县城管执法局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经笔试、政审、体检等考核程序合格者,招聘试用3个月期满后,与县融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工资标准: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基础工资(8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的发放模式。在职期间,协管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上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支付。
本方案由凤台县融谐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4-8627699、8627853、862725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凤台县乡镇市容管理协管人员招聘报名表
2、凤台县乡镇市容管理协管人员招聘政审表
凤台县融谐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