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蚌埠高新区公共卫生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蚌埠高新区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合同制公共卫生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总体要求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未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
2、应聘者不受户籍限制。年龄要求见附表(时间截止2015年5月1日)。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证书及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
招聘 职位 |
年龄 |
任职资格及相关要求 |
人数 |
卫生管理 |
40周岁以下 |
卫生管理、预防医学专业 |
1人 |
放射 |
40周岁以下 |
具有放射专业 技术资格证 |
1人 |
护理 |
30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2人 |
检验 |
40周岁以下 |
具有医学检验 专业技术资格证 |
1人 |
卫生监督 |
40周岁以下 |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 及其他相关专业 |
2人 |
临床医学 |
40周岁以下 |
妇产科(执业医师 或执业助理医师) |
1人 |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考一个专业。高新区区属医疗机构现有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1、报名时间:2015年5 月11 日至 5 月15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蚌埠市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社会事业局,电话:4090815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好报名表,打印一份,并携带以下证件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5)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4、缴费及提交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表,于报名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同时提交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式样及填写要求见附件),经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加盖骑缝章有效。
5、资格审查: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范围:报名仅针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进行审查,其他材料将在面试考察和聘用环节进行复查。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退还所缴笔试费用,请在5月 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蚌埠市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卫生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退费人员的笔试准考证同时作废。
符合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请于2015年5月19日到蚌埠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卫生计生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二)考试方法
应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及比例: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30%;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占70%。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加5分带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以1:3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将在蚌埠高新区门户网、蚌埠市人事人才网、蚌埠高新区人才网上公布。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合成: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比例合成。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依次学历、职称高者优先。
3、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职位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通过查阅档案、听取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一次;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聘用。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将不再递补。
(三)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比照在编在岗同类医护人员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严格标准、坚持条件的同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简章、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入围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蚌埠市人事人才网、高新区门户网、高新区人才网上予以公示。凡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一切资格。
咨询电话:0552-4090815 监督电话:0552- 4081993
五、本简章由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