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蚌埠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内演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舞蹈演员5人
2、声乐演员1人
3、泗州戏演员4人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蚌埠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的年龄均从1月1日开始计算,如 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4、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 3月 13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安徽省花鼓灯歌舞剧院有限公司(蚌埠市体育路8号)。
4、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有关证件材料,2015年7月10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录用的资格。
5、舞蹈演员、声乐演员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泗州戏演员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调剂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剂或核减情况在网站上予以公告。
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6、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面试费每人80元,缴费时间见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网站公告。
(二)初试
初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笔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满分100分,专业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合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舞蹈(或演唱、戏曲)基本功底。初试的其它具体事宜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一并在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网站公告。
初试成绩=笔试成绩*0.2+面试成绩*0.8。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三)复试
根据初试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其中舞蹈演员、声乐演员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泗州戏演员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参加复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复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复试的其它具体事宜详见后续的网站公告。
(四)最终成绩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初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50%。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面试成绩、初试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市文广新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人社局会同市文广新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2597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25632
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52-2049965、4081476、2044214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有关此次招聘的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查阅。
本次招聘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附件:
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