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有关规定,经县编委研究同意,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固镇县2015年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8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固镇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均从1月1日开始计算,即 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我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制定的招聘实施方案,通过蚌埠人事人才网、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固镇人事人才网及固镇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zrsj.gov.cn)。报名时间从2015年5月11日8:00至5月17日18:00止。
报考人员登录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固镇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资格复审时如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取消面试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和确认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由固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逐人审查,于2015年5月19日18:00前完成。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5年5月19日18:00前登录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015年5月19日18:00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需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5月22日17∶00之前登录固镇县人社局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办理缴纳笔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县医院临床医学、中医临床、护理、医学影像、口腔、医学检验、药剂、康复医学及县中医院临床医学、中医临床、护理岗位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其他招聘岗位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因比例不足而取消招聘的岗位,于2015年5月25日在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以后招聘信息均在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于5月26日9: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考试费退还本人。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固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于5月26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再于2015年5月27-28日,到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县委大院内)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2日9:00至6月7日11:0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分为两个科目。科目1:《公共基础知识》(其中教育类为《教育公共知识》、卫生类为《卫生公共知识》);科目2:《专业知识》或《申论》。
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固镇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笔试内容及分值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教育公共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学前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教师道德素养、时政,满分100分;
《卫生公共知识》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申论》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
2015年6月7日上午8:30-10:00《科目1》,10:00-11:30《科目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
《科目1》与《科目2》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合成)成绩低于50分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人员于6月1-2日携带相关证书及复印件到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县委大院内)申报加分事宜。
经审核确认,并通过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固镇人事人才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等材料,同时提供上述证(书)件复印件。属外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凡与应聘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书)件及相关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五)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
1、幼儿教师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
2、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院及县中医院招聘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其余招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笔试成绩×0.6 : 面试分数× 0.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也相同,按《科目2》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递补、选岗排序与此相同)。
幼儿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其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分岗位(以岗位代码区分)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别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规定》(固政办〔2004〕48号),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办理行政、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进行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予调出县外,否则按合同约定办理。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领导,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实施。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固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zrsj.gov.cn)查询。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联系电话:
县教育局:6018719、县卫生局:6015701、县市场监管局:6025409、
县环保局:6072713、县畜牧局:6012662、县文广体新局:6012173。
咨询电话:0552-2126043(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监督电话:0552-6022479(县纪委信访室)
0552-6057292(县人社局监察室)
固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