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全市公开招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性质及人数
本次招用的工作人员为共青团增城市委员会机关雇员,招用人数1名。
二、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增城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计算至1990年4月30日),身体健康;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类专业;
5.熟悉计算机操作及网站管理;
6.具备公文写作能力;
7.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具备活动组织策划能力。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5月14日
2.地点:共青团增城市委员会办公室(荔城街和平路22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两份(登录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并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未婚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补充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核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1.时间:2015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待电话通知)
2.地点:共青团增城市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三)体检、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替补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考察。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机关雇员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用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招考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共青团增城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750588,82752107。
附件:2015年共青团增城市委员会招用机关雇员报名表.xls
共青团增城市委员会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