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港引航站的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用人单位、拟聘岗位
(一)用人单位:广州港引航站
(二)拟聘岗位:4名(详见招聘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专业技术职位本科学历,并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至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广州港引航站(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40号2楼206-207室)。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进入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下载报名表格,填妥表格后发送到yhz_bgs@gzport.gov.cn邮箱,广州港引航站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名要求的,于4月30日16时前到以上地点领取准考证。
3、考生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财会人员、人事员、调度员职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附本人照片的自荐材料1份、本人小一寸相片2张。
高级引航员职位: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以及本人简历,本人小一寸相片2张。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请将以上材料于2015年 4月24日11时前寄达广州港引航站(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40号2楼207室,邮编:510700)
(二)招聘考试
高级引航员职位开考比例不设限,不设笔试考试,仅进行面试考试。
财会人员、人事员、调度员职位的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6。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倾向测验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
(5)成绩公布:2015年5月12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13日,面试前进行;
(2)资格审查地点:广州港引航站;
(3)资格审查比例:
财会人员、人事员、调度员职位按拟聘岗位1:5的比例,以成绩高低顺序从笔试合格者中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高级引航员职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内容:
财会人员、人事员、调度员职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资格证书、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
高级引航员职位: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并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到广东省高教厅办理)。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后进行(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广州港引航站;
(3)面试形式:
财会人员、人事员、调度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长为15分钟/人;
高级引航员职位按符合资格审查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含实际操作测试以及结构化面试环节。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5)成绩公布:于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4、综合成绩
高级引航员职位的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其他职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合格者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及政审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事项: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其中高级引航员职位按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海船员〔2012〕678号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事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录用和公示
拟录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办理接收或调动手续。
所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2296560(陈小姐)、82296395(江先生)、83050236(许小姐)
监督投诉电话:83050238
(五)注意事项: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5届毕业生以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广州港务局
2015年4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