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广播电视台招聘新闻采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石棉县广播电视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专业技术人员共计2名。具体岗位及
报考资格条件详见《石棉县广播电视台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应聘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的人员。
3.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4.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至3月31日。
2.报名地点:石棉县广播电视台。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石棉县广播电视台应聘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JPG格式16—3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将《报名表》及本人采编的文字或视频作品一份发送到报名邮箱(shimiantv@126.com)进行网络报名。
4.报名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石棉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试和考察。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察的方式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80%,考察占综合成绩的2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在8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1.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的办法进行,对新闻采编岗位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采编能力。
2.考察
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根据考生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石棉县广播电视台统一组织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在聘用期间应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式毕业后提供有效证件方能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人员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可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
六、其它
(一)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考工作人员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者,将按规定从严查处。
联系电话:0835-886217413608262111。
联系人:杨女士、吴女士。
特此公告
附件:1.《石棉县广播电视台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人员职位表》。
2.《石棉广播电视台应聘人员报名表》。
石棉县广播电视台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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