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南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三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业介绍中心、就业训练中心均为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科级全供事业单位。
南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受理、处理南阳市直行政事业及企业单位,驻南阳部属、省属企事业单位,驻宛部队文职人员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等工作。
南阳市职业介绍中心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调查、汇集、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建立劳动力信息库和用工信息库,为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合理配置提供服务等工作。
南阳市就业训练中心主要负责对未经专门院校培训的城乡初次求职的劳动者和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人员提供专门的就业训练。为失业职工、需要转换职业的企业富余职工和向非产业转移的劳动者提供转业训练;为特殊工种人员提供从业训练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南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经济管理类1名(职位代码010101)、文秘类1名(职位代码010102)、法律类2名(职位代码010103);南阳市职业介绍中心招聘文秘类1名(职位代码010201);南阳市就业训练中心招聘文秘类1名(职位代码010301)。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人员应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从毕业之后计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六个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下载表格填报个人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南阳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any.lss.gov.cn)、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yrsksw.com),填报打印“南阳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份张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5月4日至5日(8:30—16:30)到南阳市人力资源大厦(南阳市兴隆路3号)三楼服务大厅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本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及岗位从业年限证明。
根据省财政、物价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相应核减招聘职位。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异地命题,异地考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最高学历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要求
(一)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南阳市人社局网站、南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及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7-63168389、61691185
附件:南阳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