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水利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满足新形势下水利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0]9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以及方编[2013]3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利局驻各乡镇水利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类别
方城县水利局本次公选驻各乡镇水利服务站工作人员27名(事业编制),其中,水利专业(或相近专业)15名。图形图像1名、经济管理1名、财会3名、土木工程(本科)1名、文秘(本科)3名、法律(本科)2名、计算机(本科)1名。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对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水利事业,身体健康;
4、具有方城户籍;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含专科)未就业毕业生;
6、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2)曾经参与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招聘信息的发布、报名
1、信息发布:通过方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服务大厅门口张榜公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方法。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3年12月31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3、报名地点:方城县人事考务中心(县人社局西楼服务大厅)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到报名处填写报名登记表。以上证件经审验后交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15日内)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4张,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信息采集费12元,进入面试人员另交面试考务费40元。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时,原则上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额。
5、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4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实行异地命题、异地阅卷、异地评委。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
2、笔试的组织:笔试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事考务中心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4年1月5日,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出来后在县委、县政府、县人社局服务大厅门口公布。
根据豫办(2012)36号、豫人社(2009)17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截止报名前,目前在方城连续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在方城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毕业生,经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总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报考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3)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考点布置:考点设立面试室、候考室。
6)面试程序:
①面试前:在候考室验明面试考生身份,审查准考证上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并抽签编号,打分表上只写编号,不写姓名,按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开始前不能按时到达候考室抽签编号的考生,按弃权处理,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②面试中:每个面试室一次只允许进一个考生,上一个考生走出面试室,下一个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室。
③面试后: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打分,由工作人员收集后,当场统计。由计分员将最后得分填入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最终全部结束后,主任评委、计分员、监督员分别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名,形成面试最终结果,并即时在面试考点予以公布。
评分采取百分制。评委评分后,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将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数,所得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即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7)结果公布:面试成绩最终结果出来后在县委、县政府、县人社局服务大厅门口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①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笔试、面试两项成绩相加(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为100分,按照报考类别分别自高分向低分依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分数相同者,取笔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②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③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通知单。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考生进行考核。
八、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经公示到期并无异议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任资格,合格的签订聘任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新进事业单位人员政策进行管理,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方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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