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千岛湖镇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男性禁毒社工。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强,热心禁毒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2)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电脑操作及社会工作能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至公告发布之日,年满21周岁至50周岁。(5)正在从事禁毒工作、或从事过政法、教师、医生工作、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特长和社会工作资格(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助理心理咨询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并可放宽至男性65周岁(含)以下。(6)千岛湖镇户籍人口。
三、招聘程序
1、报名。(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24日17时止;(2)报名方法: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3)报名地点: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45号(千岛湖镇办公大楼409室),联系电话:64812311,联系人:吴先生、许小姐。
2、考试。(1)笔试,分值比例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2)各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报考者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公示。在考察政审基础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5、聘用。公示结束后,被录用人员与淳安县千岛湖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不服从分配或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四、聘后待遇
正式录用后,待遇参照千岛湖镇社区工作者现行工资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