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普通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相关学历的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中山市外事侨务局2015年招聘雇员岗位表》);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3月30日后出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府大楼709室
(三)报名时间: 2015年3月30日至31日共2天。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要求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报考者的报名委托书、所需证明、证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随其他报名资料一并上报审核。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六)发放准考证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笔试前2天由我局办公室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由于考生电话不畅通知不到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4月9日下午15:00-17: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笔试结束后,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我局门户网站(www.zsnews.cn/zt/zsqwj)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为考生提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雇用人数与面试对象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 。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局门户网站公示5天。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六、咨询电话
中山市外事侨务局办公室0760-88383905。
中山市外事侨务局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