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充实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队伍,提高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根据《阿勒泰地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
一、指导思想
坚持“热爱劳动保障事业、安心基层工作,就近就地”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切实把优秀人才引进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队伍中,提升我县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的整体水平,确保新常态下就业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招聘岗位
面向全县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37名。
四、待遇
经招聘录用人员在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基础上,加绩效奖励,每月绩效奖励不超过1000元。
五、报考对象及条件
1、具有吉木乃县户籍人员;
2、中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0日至1997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从事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现有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专干(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必须参加此次公开招考,如被录用可继续从事劳动保障专干工作;如未被录用将取消其劳动保障专干资格,不再享受现有公益性岗位政策,需自谋职业;
7、凡一经录用,以往享受相关就业政策随即停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3、在工作中存在违规及重大失误的;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mn.gov.cn/)、县电视台及网络信息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要求下载填写《吉木乃县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地点:吉木乃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4月15日北京时间19:00点整。报名联系人:古丽努尔、蒋纬,联系电话:6185927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持以下材料:本人户口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县纪检委、组织部、人社局负责边报名边资格审查,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发放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2、笔试内容由吉木乃县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考试内容主要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及劳动保障业务知识为主。
3、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在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mn.gov.cn/)、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5、完成面试通知单发放工作。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
3、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mn.gov.cn/)、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五)录用调剂
坚持“个人自愿、就近就地”的原则,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取前37名考生录用。考生根据得分高低顺序依次进行岗位选择(参照岗位职数表)。经前37名考生岗位选择后,如有空岗,在37名考生之后,按得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体检
1、依据岗位选择结果,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纪检委、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地点为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经体检不合格人员,在其余考生中按照得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
根据公示情况由县人社局统一安排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
培训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依据录用人员公示情况及培训考核结果确定聘用对象。同时根据《阿勒泰地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不包含现已在劳动保障专干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本实施方案由吉木乃县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木乃县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