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业务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门市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设置1:3的开考比例,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合理调整招聘人数,并在“江海政务网”(http://www.jianghai.gov.cn/Article/Index.html)、“江海人才网”( http://www.jh-rc.com.cn/)和“江海区市场安监局政务网”( http://ajj.jianghai.gov.cn/)公告。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全日制大专以上食品、药品相关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修读课程等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等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三)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是指要求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的记载为准。
(四)语言和技术要求
精通普通话和粤语,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五)招考对象及范围
“招考对象”主要为社会人员,是指在2015年4月1日之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人员。
(六)薪酬待遇
月薪2000-2500元/月,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
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海政务网”(http://www.jianghai.gov.cn/Article/Index.html)、“江海人才网”( http://www.jh-rc.com.cn/)和“江海区市场安监局政务网”( http://ajj.jianghai.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计生证明等材料到江门市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机关大院3号楼3406室)。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至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众假期除外)。
3.资格初审:江门市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4月14日17:30之前,通过电话对应聘者提交资料提出是否同意应聘的审核意见。审核期间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将与应聘者联系。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江门市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知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要求
每位应聘者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相关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电脑实操和面试。
(一)电脑实操
1.时间: 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2.地点:江海区机关大院3号楼3106室。
3.内容:Word文档、Excel表格应用。
4.电脑实操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纳入面试人选范围。
5.电脑实操成绩及面试资格将于考试结束后两小时内以电话形式告知考生。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电脑实操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电脑实操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时间: 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3:30-4:30。
3.面试地点:江海区机关大院3号楼3402室。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两小时内以电话形式告知考生。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电脑实操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及排名将于4月21日前在“江海区市场安监局政务网”( http://ajj.jianghai.gov.cn/)公告。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面试成绩高者排位靠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者排位靠前;若上述情况均相同,则年纪轻者排位靠前。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资格复核及聘用
江海区食药监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报名资料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由江海区食药监局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0-3861977。
(二)江海区委组织部设立监督投诉电话:0750-3861525,接受社会对招聘单位、应聘人员及招聘工作的监督。
江门市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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