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城的路灯维修维护工作,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招聘一批路灯维修人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岗位:路灯维护维修人员。
二、招考范围
睢宁县常住户口,有固定住所。
三、报名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为民服务,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劳动积极能干,不怕苦不怕累,脏活累活都能积极应对的优秀青年。
2、机电、电器、无线电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
3、男性青年,年龄18—25周岁,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无肢体残疾,无遗传性、传染性疾病。
4、下列人员不予招聘:在校的大学生、现役军人、被辞退的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身体有纹身的人员。
5、下列人员可优先录用:文凭大专,有三年以上的电工实践操作经验的优先录用;电器专业以上学历毕业,有电工(高压或低压)证,优先考虑录用;有汽车驾驶C照、B照、A照,电器专业毕业,可优先录用。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1270元(包括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交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绩效工资300元、加班补助,试用期半年后,表现良好的人员签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4月17日,地点:睢宁县城管局二楼路灯处(203室),咨询电话:0516-80378026,18121756739,仝女士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4张;报名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及优录条件的电工操作证、上岗证、驾驶证。
3、经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理论考试和电工实操考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用。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的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经考核小组考核录用后,被录用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半年试用期满后,对热爱本岗位工作、遵守法,听从命令,服从分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签订合同,正式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享受福利待遇,对试用期内工作懒散、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不遵纪守法、表现不好的人员予以辞退。
睢宁县城市管理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