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媒体发展,做好新媒体工作,延伸共青团全面履行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基本职责的工作触角,团省委决定组建海南青年新媒体中心(以下简称“新媒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媒体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新媒体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制定全省青年新媒体发展规划并统筹指导推进;负责省级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管理及运营;负责构建海南青年新媒体工作格局,形成不同层级、不同群体联动的网状新媒体工作架构;负责创新内容和方式,定期向团内外新媒体推送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内容;负责收集网上青年舆情,分析青年动态,应对处理网上舆情。新媒体中心设主任、副主任,下设网络策划部、网络联络部和技术保障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新媒体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4人,具体是:副主任1名,网络策划部长1名、网络联络部长1名,技术保障部1名。
三、招聘人员待遇
新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工资4500元/月,3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合同后6000元/月,每年根据考核结果提升工资级别,增加月工资;部门主要负责人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3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合同后4500元/月,每年根据考核结果提升工资级别,增加月工资。试用期满,若双方同意,由团省委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不进编),正式聘用后按照劳动法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团省委负责缴纳税费和五险。
四、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员的相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从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填写《海南青年新媒体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扫描成电子文档,并附上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把上述材料压缩成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2015年新媒体中心招聘报名(应聘者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xcb65337207@163.com,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报名确认联系电话:0898—65337207),确认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填报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受理;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2)请应聘者全程密切关注海南共青团网站(http://www.hngqt.cn/),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领取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各项考试成绩、体检和拟聘人员名单公布等情况,否则逾期后果自负。
(3)每一职位须有6名以上人员符合条件资格才可开考,否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报名者的工作经历及工作技能条件、学历和年龄条件等。由团省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给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侧重于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为6:1,若最后一名有若干人成绩相同,则增加面试名额,成绩相同者全部列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新媒体工作专家顾问等相关人员组成。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应聘者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内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入围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研究决定。团省委党组会议在听取考察组汇报基础上,综合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和目标职位的要求,讨论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名单。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聘用干部实行三个月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工作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胜任的,不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文明东路210号
联系人:李文录
联系电话:0898-65337207、0898-65395101(传真)
附:1.2015年海南青年新媒体中心招聘人员计划表
2.海南青年新媒体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2.doc
共青团海南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