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镇江市文化馆优秀文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镇江市文化馆是经市编办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文化部命名的全国一级群众艺术馆,隶属于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镇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繁荣镇江文化艺术,根据《江苏省高层次文化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苏宣通[2012]78号)和《关于加强全市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委宣[2014]5号)文件精神,经市编制和市人社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名优秀文艺专业人才。
一、岗位名称、名额及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其它条件 |
音乐制作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
45周岁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门类业务评比三等奖及以上 |
声乐表演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音乐表演专业 |
40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门类业务评比三等奖及以上 |
具体岗位名称、代码、开考比例及要求等见“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事业单位招考中的“镇江市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锐意创新,具有突出的业务素质、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门类业务评比三等奖及以上。主要奖项和大赛包括:“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音乐金钟奖、以及省级文艺类奖项;全国青年电视歌手大奖赛等;
4、户籍不限,但录用后能长期在镇江工作,至少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5年以上;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以及有剽窃他人作品等不良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应聘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镇江市2015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由全市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招聘公告、岗位公布、考试科目及考核方式等详见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以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17日。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由镇江市文化馆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个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间由镇江市文化馆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文广新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主要为党的文艺政策和文艺理论,包括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领导人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合成办法为笔试30%,面试70%(含专业技能测试40%,专业面试30%)。
原则上拟聘人员的单项考试(测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笔试由镇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组织,与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同步进行。面试试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封闭命题或委托市(省辖市)级以上专业考试机构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校审无误后,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hrss.zhenjiang.gov.cn)、市人事考试考工网(www.zjrsks.com.cn)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镇江市文化馆负责通知,考试结束后3日内,成绩在镇江市文广新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文广新局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文化馆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手续及相关待遇
1、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在市文广新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文化馆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
3、录用人员为外省的,帮助申请《江苏省高层次文化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江苏省《关于实施百名青年优秀文艺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规定的人才资助,并享受镇江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同时根据本人意愿,家属可按镇江市相关人事政策办理调动手续,在子女入学方面给予帮助。
八、工作纪律
本次优秀文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实施与综合管理;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咨询电话:
镇江市文广新局组织人事处0511—84422210
镇江市文化馆0511—85022278
监督电话:
镇江市文广新局纪检监察室0511—80825198
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4月8日